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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芬:立身树德涵正气

发布日期:2023-06-16 10:43 信息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图为白芬画像。

白芬(1613-1677),字猗若,河北武安人,明末时中举,清初任嘉兴府通判、户部山西清吏司郎中等职,一生清廉刚正,治家甚严。

白芬任浙江嘉兴府通判时,两浙以稻米纳皇粮,漕运有南北之分,运费差价少则十多文,多则百余文,官吏将此差价私分,名曰“尽粮”。芬到任后,有人将此钱送来,并言明凡官吏皆有一份,历来如此。芬为之震怒,训斥道:“做官应为地方谋利,岂能害民而肥己”遂向上请示使运价统一,假公济私者无隙可乘,民得实惠。白芬后调任顺天府通判,众人送行,见其行李,除琴书笔砚外,只有妻子所用丝棉、苎麻,众人不禁赞叹:“古之良吏,莫过于此。”白芬多次任职户部,其妻侯氏也诰封“宜人”,但仍食不挑拣,衣必亲洗,无异于农家女。

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是共产党人的做人之本;洁身自好、克己奉公,是领导干部的从政之基。新时代党员干部要学习白芬清廉刚正的浩然正气、严谨治家的廉洁家风。要立身树德,涵养浩然正气,坚持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始终做到清正廉洁、淡泊名利,不追名逐利、不与民争利。要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带头弘扬中华民族优良的家教家风,将清正廉洁作为对家人的最好关爱,时刻从严要求,教育引导家人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做勤俭节约、反对奢华的表率,以清廉家风涵养清朗党风政风社风。(邯郸市纪委监委)

--摘自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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