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印发实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1]42号)精神,确保河北省环境保护工作各项目标和任务落实到位,2012年12月18日,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冀政办函[2012]118号)(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从《河北省生态环境“十二五”规划》确定的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强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控、推进生态河北建设、完善环境保护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和规划实施保障等六个方面,逐条明确了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职责分工。《方案》印发实施后,将有力促进河北省生态文明建设,确保“十二五”期间我省环境保护目标的顺利完成。我院规划研究所配合省环保厅完成了《方案》的技术编制工作。
发布者:规划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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