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6日,省环保厅和财政厅联合印发实施《河北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2016-2020年)》,提出“十三五”期间,全省新增完成1.2万个建制村的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新增受益农村人口1000万人。方案实施后,可在重点整治区域内的村庄,形成每天定点存放、清运生活垃圾约7700吨、垃圾无害化处理约7000吨的能力;农村生活污水得到集中收集、处理和处置后,达到规定要求后排放;农村生态和人居环境将得到明显改善,全省南水北调输水工程沿线集雨区和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环境隐患得到消除,水源水质安全得到保障。我院参与了方案的起草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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