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20日,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发出《关于开展“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发[2015]31号),强调“十三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后冲刺的五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的五年。编制和实施好“十三五”规划,对于实现我省科学发展、绿色崛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求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根据通知精神谋划好“十二五”环保规划终期考核工作,做好“十三五”环保规划编制的组织安排,市县规划编制要与省级“十三五”环保规划编制保持同步,原则上应于2016年6月底前完成本地区“十三五”环保规划的编制。
发布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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