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省环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河北省子牙河水系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保障落实,《方案》要求各市、县的政府主要领导对本行政区域河流水质实行承包制,采取“一河一策”的治理方法。《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方案》确定三年目标
《方案》明确,到2010年底,子牙河流域企业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所有县级以上城市、县城都要建成污水处理厂且达产达标运行;各主要河流跨市、县界断面水质明显改善,基本达到河北省“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中确定的目标。
《方案》明确了2008年到2010年的重点工作。其中包括子牙河水系涉及的石家庄、衡水、沧州、邢台、邯郸5市范围内的国控、省控235家重点水污染企业,2008年6月底前全部实现污染在线监控,2008年底前,所有重点水污染企业所排放的各类污染物排放浓度和吨产品排放量稳定达到国家和省污染物排放标准。
-《方案》再申关停对象
《方案》指出,必须大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坚决淘汰年产3.4万吨以下草浆生产装置、年产1.7万吨以下化学制浆生产线、排放不达标的年产1万吨以下以废纸为原料的纸厂;坚决淘汰高温蒸煮糊化工艺、低浓度发酵工艺等酒精行业落后生产工艺装置及年产3万吨以下企业(废糖蜜制酒精除外)。坚决淘汰年产3万吨以下味精生产企业和不能达到环保标准的柠檬酸生产企业。2008年底前,取缔生产能力5000吨/年以下废纸造纸企业和生产能力1万吨/年以下的淀粉企业。
禁止新建单条生产线生产能力2万吨/年以下废纸造纸企业、5万吨/年以下的淀粉企业;禁止新建总投资600万元以下的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原药制造企业;禁止新建化学制浆生产企业;积极发展皮革深加工产业,提高皮革产品附加值和竞争力,不再新增原皮加工生产能力和加工园区。
-《方案》确立奖惩措施
《方案》要求,对未按期完成减排任务、环境违法问题突出、未建成或已建成污水处理厂出水浓度超标和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达不到60%、河流主要断面水质长期不达标以及完不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市、县或企业集团,实行“区域限批”和“企业限批”。
为了如期完成以上各项任务,省政府将把各市河流考核断面的水质改善情况作为对当地政府环保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市、县政府主要领导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河流水环境质量负责,对本行政区域河流水质实行承包制,实施“一河一策”治理办法。
发布者:超级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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