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水环境科学实验室已通过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资质认定复查、扩项评审,现拥有固体废物、水和废水、空气和废气、噪声和振动、土壤及沉积物共五个类别118项指标的检测能力,可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实验室将以此为契机,严格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63号)及《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等文件的管理要求,持续改进管理体系,不断提高检测能力,更好地为社会提供分析检测技术服务,为我省环境科学研究提供技术支撑。
发布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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