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环函【2015】299号)的有关规定,提升国家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运行管理水平,环境保护部于2016年2月对正式运行超过3年的14家工程技术中心运行绩效进行评价。
国家环境保护制药废水污染控制工程技术中心按照文件要求,组织3家依托单位积极准备成果材料,编制完成《国家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运行情况自评价报告》,并按时上报环保部。科技标准司组织专家组从技术研发情况、技术转化情况、研发能力建设情况、环境管理支持情况、技术交流与信息咨询情况等方面对工程技术中心运行绩效进行了评价。
2016年5月17日,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运行绩效评价结果的通知》(环办科技函【2016】906号),国家环境保护制药废水污染控制工程技术中心顺利通过运行绩效评价。
发布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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