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欢迎您!
环境科技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环境科技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如何科学评估? 省环科院专家为一线工作人员答疑解惑

发布日期:2020-11-13 09:15 信息来源:河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提高各单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办理水平,11月6日,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织各成员单位、省厅相关处室和各市生态环境局召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视频培训会”。

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作为省厅的技术支撑单位,积极参与此次培训会的准备工作。会上,该院土壤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专家徐铁兵所长为省市两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办案人员进行了技术培训,对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的内容、程序和技术要求等深入解读,切实提升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办案人员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徐铁兵重点围绕《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土壤与地下水》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对指南的编制背景及主要内容进行简要的介绍,就其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与参会人员进行交流探讨,帮助各相关单位明确在审阅鉴定评估报告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最后,徐铁兵介绍了我省首个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承德市宽城县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件》鉴定评估工作开展情况,为各单位开展相关工作提供技术参考。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省环科将积极发挥科研单位的技术支撑作用,为河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技术保障。

    发布者:办公室

--摘自null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