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1日,河北省发改委、财政厅、环保厅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排污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发改价格[2014]1717号),自2015年1月1日起分三步调整我省排污费收费标准并实行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按照厅工作部署,我院承担了河北省重点行业排污费成本测算及提高收费标准后的影响分析的工作,在省环境执法监察局的组织下,利用河北省排污申报登记数据库和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从中选取了电力、焦化、水泥、钢铁和玻璃等5个重点行业及涉重金属企业的1483家企业,对其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成本进行了测算分析,作为主要污染因子排污费成本的依据。对我省拟提高的收费标准,进行了对企业的工业产值和利税的影响分析,编制完成了技术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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