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环保工作,加强我院的技术支撑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环保厅交给我院的工作任务,经院领导研究决定,成立我院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环保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冯海波院长担任,王靖飞副院长担任常务副组长。成员由院规划所、污控所、水科所、生态所和海洋所所长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规划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完成省环保厅交办的具体工作事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