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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贯彻落实水专项巡视整改和廉政建设精神

发布日期:2015-04-17 16:30 信息来源:河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根据环境保护部水专项办以及河北省水专项办主任、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吕竹青的要求,2015年4月10日,我院组织召开了院水专项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专门传达落实环保部召开的水专项巡视整改和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冯海波院长、孙倩书记、王靖飞副院长、邢书彬副院长、院水专项全体技术人员和院财务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王靖飞副院长宣读了《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廉政规定》,通报了吴晓青副部长和熊跃辉副司长讲话精神。冯海波院长、孙倩书记和邢书彬副院长分别就院水专项廉政工作和财务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冯海波院长强调,水专项为我院科研工作者提供了良好的契机,是我院工作的重中之重,意义非常重大。通过“十一五”白洋淀水专项,“十二五”子牙河水专项、永定河水专项研究,锻炼了队伍,提升了水平,扩大了影响。在下一步水专项课题实施过程中,一要高度重视水专项课题研究过程中的廉政建设,廉政是“1”,其他因素是“0”。要抓好廉政风险点,关口前移,提前布防。二要切实抓好水专项课题研究过程中的制度建设。随着水专项课题研究的深入进行,借鉴、消化、吸收国家级科研院所科研管理及廉政制度建设经验,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财务制度。三要一如既往,全力参与水专项课题研究。高度重视,抓住机遇,通过水专项研究不断提高个人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推动我院科研水平再上新台阶。

发布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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