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纪念建党97周年,省环保厅组织开展了的“蓝天卫士”推选表彰活动,此次活动在全省环保系统内推选了100名“蓝天卫士”,我院邢书彬副院长作为我省环境科技领域唯一代表荣获“蓝天卫士”称号。省环保厅印发通报,对100名“蓝天卫士予以表彰。通报指出,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戒骄戒躁,为我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同时,号召各地各部门要以“蓝天卫士”为榜样,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热情,进一步强化责任,勇于担当,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邢书彬同志组织编制了我省大气污染物排放源清单,实现了排放源清单“由无到有”,并年度更新、不断完善,为“精准治污”提供技术保障。负责制定了河北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13/2322-2016),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有力的推进了我省VOC治理工作。参与制定了一系列大气污染防治作战计划、实施方案,并开展污染物减排及空气质量改善效果评估。负责建设了河北省灰霾实验室,为区域灰霾及臭氧污染成因及防治研究打下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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