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省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落实省厅“一线工作法”要求,5月11-12日,我院生态所到承德市就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进行靶向帮扶。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修订版)》,对承德市申报资料中的申报条件(规程第九条、第十条)、建设指标以及相关支撑材料进行了逐一审核、查漏补缺,并就申报资料的格式、内容提出了修改完善建议。在审核过程中与承德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同志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和沟通,尤其对一些难点技术问题提出了解决的建议。
通过本次靶向帮扶,不仅完善了承德市的申报资料,而且通过“一线”面对面交流,有效的推进了承德市的申报进度,为我省今年的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打下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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