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主承担制定的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制药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 原料药(发酵类、化学合成类、提取类)和制剂类》(HJ 1305—2023),由生态环境部以2023年第26号公告对外发布。
指南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实地调研了山东、浙江、河北、辽宁等21个省市335家制药企业,并对生态环境部征求意见过程中征集的300余条意见逐条分析、评估和处理。2023年1月17日,指南送审稿通过生态环境部科财司组织的技术审查。2023年7月10日,通过生态环境部部常务会审议。
该指南是国家环境技术管理体系中的环境技术指导文件,是支撑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重要技术性标准。该指南对制药工业中原料药(发酵类、化学合成类、提取类)和制剂类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预防和污染治理全过程提出了达标可行技术和环境管理措施。构建和完善了制药工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中对污染防治技术指南的相关规定,可指导制药工业企业建设项目及制药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技术选择、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排污许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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