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河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巴州分院签约揭牌仪式暨管理委员会第一次联席会议在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以下简称“巴州”)成功举办。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宪伟,巴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岩小明出席仪式并共同为分院揭牌。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相关处室、巴州科技局领导、巴州生态环境局领导和局属各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签约揭牌仪式上,河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院长邢书彬与巴州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岚共同签署《联合成立河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巴州分院框架协议》。协议聚焦博斯腾湖及巴州全域生态保护与修复核心任务,明确将在项目联合申报、关键技术支撑服务、专业人才联合培养等多个维度深化交流协作,进一步强化区域生态环境科技支撑能力。
赵宪伟副厅长强调,巴州分院的成立是深化科技援疆工作的重要举措。作为连接冀疆两地的关键纽带,分院将充分发挥桥梁作用,把河北省在污染防治攻坚、生态保护修复、绿色低碳发展等领域积累的成熟经验与技术,以“精准滴灌”的方式深度融入巴州生态文明建设实践。未来,分院将聚焦巴州生态保护的重点领域和迫切需求,加快推动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在巴州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分院成立不仅能进一步深化冀疆两地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战略协作,更将通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务实合作,为双方实现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发展注入强大的科技动能和创新活力。
岩小明副州长高度赞誉河北省生态环境厅作为全国生态环境治理“铁军标杆”在PM2.5治理、白洋淀生态修复、京津冀环境协同治理等领域创造的宝贵“河北经验”。他表示,巴州将以分院成立为重要契机,全面深化与河北在生态环境技术、人才、科研平台等方面的合作交流,真正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同时,期望分院聚焦巴州生态文明建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推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着力提升巴州生态环境科技支撑能力。
在巴州分院管理委员会第一次联席会议上,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管理委员会章程(草案)》《科研协作管理办法(草案)》《人才培养实施细则(草案)》等工作制度,审议确定了分院管理机构设置、人员名单及工作职责,标志着冀疆生态环境科技合作取得了实质性、机制化的关键进展,为分院高效规范运行奠定了坚实基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