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环办综合函〔2018〕1483号文要求,省生态环境厅制定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中期自评估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商省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完成了《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中期自评估报告》,经厅常务会议审议后,报生态环境部。
我院作为技术支撑单位,负责中期评估报告的技术编制。需要我省自评估的23项指标,全部达到了2018年年度指标要求或完成程度超过60%的时间进度要求。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劣Ⅴ类水体比例等多项指标提前达到“十三五”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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