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党组统一安排,厅党组第三巡察组自2023年8月23日起,对河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党委、河北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党支部开展常规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河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河北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领导班子成员的信访举报,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问题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巡察组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以及反映被巡察单位范围以外党员干部违纪问题,请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反映。
本次巡察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和反映,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3年9月16日。
1.手 机:19503113605(只接收短信)
2.电子邮箱:HBSSTHJTXCZ3@163.com
3.意 见 箱:东院环境科研楼一楼大厅(无摄像头)
省生态环境厅党组第三巡察组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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