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同意报废部分国有资产的批复》,按照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实施办法》冀财资〔2021〕156号 要求 , 现对我院通专用等共49 件国有资产(明细表附后)进行公开报废处置 。请有意向参与资产报废处置回收公司注意以下事项:
一、参与公司须有相应回收资质,报价时提供证明材料。
二、本次资产处置公示期 2024 年1月29日-2月2日,公示期内请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报废处置国有资产明细表》完成报价工作,出价最高的为中标单位。
三 、竞价结束后,我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回收协议,并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开展费用缴纳和资产处置等工作。
四、联系电话:89253587 ,联系人: 马幼松。
附件: 1. 河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报废资产明细表
2.河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报废资产回收报价单
3. 河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报废资产回收协议
河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2024年1月29日
附件1:河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国有资产处置明细表.pdf附件2:报废资产回收报价单.pdf附件3:报废资产回收协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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