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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资源开发过程中环境监理工作探析

发布日期:2014-04-28 14:21 文章作者: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刘晶1   刘凤2   李洪波1   马佳平1
1.河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050000 
2.河北洁源安评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050091
摘要:
环境监理工作在矿山资源开发行业内的开展实施,对于减少和避免生态破坏,保障矿山开发项目所经区域的生态保护和地方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文章对矿山资源开发建设项目引发的环境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环境监理的工作要点,为进一步完善和推广环境监理提供有益的参考。
关键词:矿山资源 生态保护 环境问题 环境监理    
前言
矿山资源作为我国的基础产业,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然而,由于这类工程耗资大、周期长,在施工期和运营期甚至服务期满后都会对周围环境和生态系统产生严重的影响,甚至对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湿地、珍稀动植物与栖息地等的破坏已无法弥补。因此,仅凭环评和“三同时”竣工验收,很难对建设项目实施有效的环境保护管理。环办[2012]5号文《关于进一步推进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引入环境监理机制,有利于实现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由事后管理向全过程管理的转变,由单一环保行政监管向行政监管与建设单位内部监管相结合的转变,对于促进建设项目全面、同步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具有重要意义。
1 矿山资源开采引发的环境问题
1.1 矿山地质灾害
1.1.1地表沉陷
地表沉陷是由于地下开采的矿山采空区上覆岩土体冒落或变形而在地表发生大面积变形破坏造成的。据初步统计,全国因采矿引起的塌陷180余处,塌陷坑1600多个,塌陷面积1150 km2。全国发生采矿塌陷灾害的城市近40个,造成严重破坏的25个,每年造成的损失高达4亿元人民币以上[1]
1.1.2崩塌、滑坡、泥石流
由于地下采空、地面及边坡开挖影响了山体、斜坡稳定, 易发生地面开裂、崩塌和滑坡等地质灾害。矿山排放出大量矿渣、矸石和尾矿,堆积于山坡和谷底,不仅占用大量土地,也极易诱发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矿山环境地质问题。例如,我国最大的黄金生产地-秦岭西峪沟金矿, 由于数万立方米矿渣堆放于沟底,河道受阻,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造成51人丧生,生产生活设施遭到严重破坏[2] 
1.1.3矿坑突水
由于采矿时疏干排水或深降强排产生水头差,灰岩地下水高水压在断层破碎带或隔水薄层地段会发生突水事故,造成突水灾害。特别是开滦矿区,淮南和淮北矿区,兖州矿区,以及华北平原区的许多矿区。目前,许多矿山都存在矿坑突水的隐患,特别是民采严重干扰的矿山,开采无序,民窿、老窿排水不畅,产生突发性灾害的潜在威胁极大。
1.2 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1.2.1对水资源的影响
矿区开采引起地下水位下降,形成大面积的疏干漏斗,破坏了整个水系统的均衡,致使水源枯竭或河水断流、直接影响农作物耕种,严重影响了当地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制约了当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同时,矿山开采过程中产生的矿坑水、废石淋滤水、选矿废水、冶炼废水、尾矿水等一般为酸性,含有大量重金属、有毒有害元素,大部分未经处理,排放后直接、间接地污染地表水、地下水及周围农田,影响农作物的生长和人群的健康[3]
1.2.2空气污染
矿山开采、爆破、运输、冶炼过程中废气、粉尘的排放, 造成大气污染,特别是煤矿生产排放废气,含有多种有毒有害及酸性气体,易引起光化学烟雾及酸雨等一系列大气环境问题,导致环境重度污染。
1.2.3土地的占用
    采矿场地、废石或矸石场以及地面附属设施等的建设均需要占用一定的土地,造成土地利用方式及格局的改变或破坏,加速土壤侵蚀,将连续成片的耕地分割成破碎的地块,致使农田不能耕作而弃耕。
1.2.4植被破坏及水土流失
矿山开采前一般多为森林、草地等自然植被覆盖的山体,开采后严重破坏地表自然景观和植被,极易造成水土流失。矿山普查、勘查、基建阶段对当地林地砍伐较多,较大破坏了矿区植被,使植被覆盖率变低,而矿山开采造成土地贫瘠、植被退化,大面积人工裸地的形成,极易被雨水冲刷。
2 矿山资源开发环境监理
2.1 环境监理工作目标
环境监理是指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依据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环评及其批复文件、环境监理合同等,对建设项目实施专业化的环境保护咨询和技术服务,协助和指导建设单位全面落实建设项目各项环保措施。因此,矿山资源开发开展环境监理十分必要。
    依据国家及省市相关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环境监理工作目标主要体现在:确保工程环保设计和相关监理文件中提出的环保工作得到合理实施,使环境影响报告中的环保要求得到落实;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协助业主进行环境管理,宣传环保知识,增强环保意识;监督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将施工活动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提高环保工作水平,维护施工单位的权益;形成丰富完整的监理工作资料,真实反映工作过程,为工程的环保竣工验收提供依据。
2.2 环境监理工作程序
    (1)总环境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环境监理工作方案;(2)按照工程建设进度、工程项目划分和相应的环保措施编制环境监理工作细则;(3)对项目设计文件进行环保审查;(4)依据环境监理方案,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巡视,并定期上报环境监理月报和专题报告;(5)项目竣工,提交项目环境监理竣工报告,参加试生产检查,并进行试生产阶段环境监理;(6)向有关部门提交环境监理工作总结报告,并向业主移交环境监理档案资料。
2.3 环境监理工作方法
环境监理应结合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的特殊性而采取不同的工作方法,主要包括施工阶段的现场巡视、旁站监理、现场监测、召开环境例会、记录与报告、下发环境监理整改通知单、环境监理业务联系单等,尤以前两者最为常见。在监理过程中,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均应予以详细记录,若发现施工过程中出现违规操作,应下发《环境监理整改通知单》,提出整改要求,及时向建设单位汇报,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进行追踪检查,同时在月报和季报中加以体现。对于不进行整改或效果不明显的,可发出环境监理通报直至停工令。
2.4 环境监理工作制度
监理工作开展过程中应建立一系列工作制度,以保证工程环境监理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监理工作制度主要包括设计审核制度、工作记录制度、报告制度、函件往来制度、例会制度(首次会议、环境监理例会、专题会议等)、档案管理制度等。
3 环境监理技术要点
3.1环境保护达标监理
3.1.1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道路、物料运输等过程扬尘防治措施,如对道路进行洒水、对运输物料加盖篷布等;②散装建筑材料加工和贮存系统、混凝土拌合系统扬尘防治措施,如设置散装物料临时贮存库房或用防尘网覆盖,风速大时停止作业等;③井下开拓、露天剥采工程钻孔、爆破、铲装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如采用湿式凿岩、喷雾洒水、清洗巷道壁、通风等;④施工营地临时燃煤锅炉烟气污染防治措施,如采用除尘器等。
3.1.2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生活污水污染防治措施,如设临时废水池,沉淀后用于道路洒水等;②施工废水,主要包括砂石料加工系统、混凝土拌合系统、砼养护废水以及地面冲洗和车辆清洗的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措施;③井巷施工废水、钻井泥浆水污染防治措施;④初期涌水的综合利用措施。
3.1.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道路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如控制车速,减少鸣笛等;②施工设备噪声防护措施,如选用低噪声设备、设防噪、减振装备等;③尽量避免夜间高噪声作业施工。
3.1.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①生活垃圾的收集贮存和处置措施,如设封闭式垃圾箱,收集后运往垃圾填埋场;②施工工业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措施,如废弃的石块、砼块等作为地基的填筑料;
③钻井泥浆处置措施,如排入沉淀池。
3.2 环保设施监理要点
   监督检查项目施工建设过程中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环境风险防范设施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的要求建设情况。根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的“三同时”原则,检查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环保设施是否符合“三同时”原则,监理其建设规模、质量、进度是否按照要求建设。环保设施监理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1)废水污染防治:废水处理规模、处理工艺、事故池有效容积、管道连接等是否满足环评报告及批复的要求;
(2)废气污染防治:除尘设备型号、台数、风量、除尘效率、排气筒高度是否符合环评报告及批复的要求。
3.3 生态保护措施监理要点
3.3.1施工期生态恢复措施
    ①严格管理,尽量减少占地,减少对地表植被的占压和破坏,挖出的土方及时清运;②施工场地表土单独剥离堆放,留作复垦土源,并采取护坡、种植草皮等措施;③施工结束后及时采取植被恢复和生态补偿措施,对临时用地及时进行平整、植被恢复、补偿及水土保持工程、绿化方案,对永久占地采取补偿措施;④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和教育。
3.3.2 运营期生态恢复与重建措施
    ①在选矿厂等工业场地内部及四周,需进行绿化;②工业场地外应设置防护林;③对于道路一侧的裸露岩质山坡,采用砌石、喷浆或混凝土面板护坡,或设截流槽沟;④裸露的土质山坡,采用人工种植草皮护坡。
3.3.3 退役期生态恢复措施
    ①采场内土质边坡及岩质边坡分别进行生态恢复;②在排土场形成的平地上种植植被,同时建两条截水沟;③对尾矿库坝及滩面进行植被恢复;④对于工业场地区中的建构筑物和道路实施迹地恢复和植被复垦。
4 总结与建议
我国在矿山资源开发环境监理方面的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仍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如缺乏完整的法律法规,缺少专业的监理人员,受工程监理单位制约、无明确的收费标准等,今后应继续完善和推广环境监理,变事后管理为全过程管理,确保工程建设项目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崔振民,覃家海. 浅析我国矿山环境保护[J]. 矿产保护与利用,2009, 03: 41-43.
[2]邓安云,任玉芬. 矿山开采环境地质问题分析与防治建议[J]. 云南地质,2009,28(01): 83-86.
[3]彭建,蒋一军等. 我国矿山开采的生态环境效应及土地复垦典型技术[J]. 地理科学进展,2005,24(02): 38-48.

发布者:办公室
--摘自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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